没有公告就征地是不合法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必须公布。未公布公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要求公告,并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没有公告就征地是不合法的。两公告一登记是《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程序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方案、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村、组书面公布。未依法作出征地公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并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拓展延伸
征地纠纷频发,公告信息何去何从
征地纠纷频发,公告信息何去何从?对于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和解决。首先,应加强公告的发布渠道和透明度,确保信息能够广泛传达给受影响的群众。其次,公告内容应当明确、详尽,包括征地目的、程序、补偿标准等,以便公众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同时,公众也应积极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关注官方网站、媒体报道等渠道,以充分了解征地和公告内容。此外,建立有效的征地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和仲裁服务,为受影响的群众提供合途径。最重要的是,应倾听公众意见,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征地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权益。
结语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征地是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举措。应加强公告的透明度和发布渠道,确保信息广泛传达。公告内容应明确详尽,公众需积极获取相关信息,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建立有效的征地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和仲裁服务,为受影响群众提供合途径。应倾听公众意见,与各方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征地的公正合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其中,征收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所在地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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