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企业会计年度为公历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三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六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15日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第三十七条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10%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5%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企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企业注册资本的10%以上, 可不再提取。第三十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企业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九条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 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四十条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第四十一条公积金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 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企业资本。
第四十二条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三条除法定的会度帐册,对企业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四十四条企业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劳动用工制度, 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五条企业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 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九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六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3、因企业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5、因不可抗力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6、依法宣告破产。
第四十七条企业依前条第1、2、3、 5项而终止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
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企业依第4、6项而终止的, 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成立后,应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第四十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九条企业决定清算后,任何人未经清算组同意, 不得处理企业财产。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清结:
1、所欠企业职工工资,资金和劳动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银行贷款;
4、企业债务和其他债务。
企业清偿后,剩余财产如不能足额退还出资, 应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内,由股东会决议,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延期变更登记。
第五十三条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其民事责任由本企业承担。
第五十四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需要修改章程时, 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按本章程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方为有效。
第五十五条企业章程个别条款修改,经股东会同意, 可作出章程修正案决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涉及登记事项变更时, 应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企业董事会,未尽事宜, 由董事会研究决定。本章程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第三篇:企业股份制改造一般程序
企业股份制改造一般程序
一般改造程序
一、资产评估和界定,具体工作有
(1)清产核资。
(2) 持同意改制的批文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评估立项。
(3)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评估结果。
二、建制报批:
(1)起草企业章程,内部劳动、人事、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或规定),股东出资管理制度和转让规定,企业其他需要修改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2)召开股东会(或股东代表会)预备会议,审议表决章程、股东出资管理制度和转让规定;以及应审议表决的方案和规定、根据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查选出董事会、监事会;确定内部管理机构;聘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3) 报市体改委和其他授权部门下文批准。报批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企业的申请报告;
企业投资主体(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职代会决议;
企业改制方案(企业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章程和募股说明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
如有其他法人和个人参股的需要有股东协议。
第九步:办理工商登记:
(1)持有关部门的批文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 需提供的文件有: 登记申请报告;
企业章程;
验资报告和生产经营场地证明文件;
批文和法人批准书以及由股东会选举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企业名称核准书(如用原名称则不需要)。
(2)持批文办理资产划转、土地、房产过户等手续。
第三阶段:挂牌成立阶段
第十步:召开成立大会,向企业外界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篇:建企业股份制公司
企业股份制
本项目本公司与美国,欧洲的合作伙伴共同倾力推出,志在为准备走向国际化的企业提供面向全球/区域竞争的管理方案。
基本概念
1. 股份
股份公司的股份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a.股份是构成股本的成分,并且是股东的计量单位,也就是说,股本由股份构成,股本的总额就等于全部股份金额的总和
b.股份是股东的权利义务来源,并且是股东的权利义务的计量单位,也就是说,股东的权利义务来源于其所拥有的股份。每个股东的权利义务在全部股东的权利义务上的相对地位等于这个股东所拥有的股份在全部股份中所占的比例。
股份具有不可分性,但可为数人所共有。每个股份所代表的股本额一律平等,并且可以自由转让。
2. 股本
股本是指公司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认购股份出资所构成的财产总额。由于股本是在本公司章程中公开声明的财产总额,所以股本也叫名义资本。股本又是公司在设立登记时所填报的财产总额,所以又叫注册资本。
股本原则
1. 股本确定原则:
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股本总额,并且必须由股东认定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
2. 股本维持原则:
指公司在存续中,必须经常维持与已发行股本总额相当的显示现实财产,以具体财产充实抽象股本。
3. 股本不变原则:
指股本总额一经公司章程规定,即不得随意变动。如要变动,则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定的增加股本或减少股本的程序。
3.股东:股份的持有者
4. 发起人:
指公司成立前参与公司设立活动、制定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的人。由于发起人必须认购一定比例股份,因而在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即当然成为股东。
5. 认股人:
指除发起人外认购股份的人。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认股人在公司成立后即成为股东。
6. 股票:
股票是表彰股东权的有价证券。
公司实体设立的程序
1. 订立章程:发起人订立章程
2. 确定股东:发起人认领股份
3. 确定出资:发起人缴纳股权
4. 设置机关:发起人选任董事、监事
5. 设立登记: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
第五篇:改制股份制企业协议
为将_____企业改制为_____公司,明确发起利义务,a、b、c、d……等_____名发起人(_____名法人、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_____人为_____公司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a为发起人代表,一致同意_____公司章程(草案)。
三、在a企业(某地址)设发起人办公室,由a企业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元,股份总额为_____股,每股_____元。
六、_____公司股权设置如下:
发起人a以企业净资产折价_____元,折合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_____%;
发起人b认购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
发起人c认购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
发起人d认购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
职工认购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
七、_____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元,由a垫付。
八、同意发起人(b、c、d……)以实物出资,标的为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股。
九、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_____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_____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负连带补缴责任(_____例外);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公司造成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负赔偿责任(_____例外);
十、发起人a负责全部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_____事务、b负责_____事务……)。
十一、发起人一致同意,改制中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权益。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份,发起人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_____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_____公司章程(草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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